韩国的经济命脉长期掌握在少数大财团手中。大财团依靠政府这棵大树,大肆从银行借款。他们认为,贷款越多,银行就越难拒绝再贷款。韩国30家最大的财团负债加在一起,占了全国财富的1/3。当银行再无力继续向大财团“输血”时,各种矛盾便充分暴露出来。
韩国大企业集团破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1、大财团纷纷落马;2、家族控制与家族经营;3、经营领域盲目多元化,专门生产酒类的真露集团向自己没有竞争优势的建筑、电气等领域盲目扩张,最终因“手伸得过长”而解体。
一、企业负债经营要有“度”,经营领域不能盲目多元化。韩国大企业负债比率(负债总额/自有资本总额×l00%)一直居高不下,真露集团高达3075%,汉拿集困2056%,超过500%的就有10家大企业集团。韩国国内平均贷款利率达11%,负债高加上贷款利率高,“两高”压得大集团喘不过气来。
二、政府要学会“弹钢琴”。在对银行放权的同时,要增加工作的“透明度”,割断政府与企业的“血缘”关系。韩国银行贷款审查十分马虎,大财团贷款时,银行甚至不作现场调查就把钱贷了出去。
三、“抓大”战略是明智之举,但企业规模大小完全由市场定夺,而不是政府说了算。中国“抓大”应少一些人为因素,多一些市场行为;少一些行政干预,多一些宏观指导。
四、“抓大”与“放小”相辅相承,缺一不可。韩国大企业集团破产的另一原因是中小企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,使整个经济活力丧失。在美国,为数不多的大企业集团主宰着整个美国经济,但没有形成“大鱼”随意吃“小鱼”的局面。美国制订了许多小企业法和反托拉斯法,为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法律武器。
五、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,宏观调控要加强而不是削弱。
(《中国经济导报》98.1.16陈子凡杨加杰文)